2手房交易合同出了问题,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吗?
本人最近通过中介卖了一套房子,目前正在办理过户等手续。最开始的时候在中介,买卖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个中介提供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都签字按了指纹,中介也盖了章。然后中介就开始用我的房产证原件和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开始为买方到银行办理房屋贷款,现在银行贷款批下来了,可是并不是跟我签合同的那个人的名字而是那个人妹妹的名字(这个是我听买方告诉我的,中介到现在也没有告诉我换名字的事情,名字都换了,原来的合同还有什么意义),买方说,她以前贷过款所以不能再贷了只能用家人的名字这样利息低。这个咱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是中介到现在快过户了还没告诉我换了名字,我把证件交给他们不是让他们随便拿去给任何人办理贷款的,即使因为其他原因他们要改名字,是不是要事先征求我的意见?现在马上就过户了,我就要把房产证过到这个没跟我签任何合同的人的名字下了,还不告诉我换名字了,我想问一下,这是否属于中介的违约行为呢?按照当初的合同约定,其中任何一方如果出现违约行为,都要赔偿总房款的10%,请问我能因此追究他的赔偿吗? [em01][em01] 不欠你房款就行了,还想追究10%的违约金,是不是有点过分~~ 让中介重新跟你拟份合同呗,不过好像过户的时候需要双方在房产交易中心签一份房屋购买合同。中介那边还是更改合同吧,免得以后有麻烦,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如果合同主体变了,你有权拒绝与新的主体签合同或“履行合同”,即,你有权拒绝将房产过户给合同外的第三人。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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